科学技术是在人类共同努力、相互交流中发展起来的。特别是今天,学科之间渗透日益扩展,使科学技术领域日益扩大,研究开发向纵深发展,一些大科学研究项目越来越具有全球性,环境、大气、海洋等领域的深入研究,都需要各国科学家共同参与。
我国“九五”计划期间,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加入“世贸”进程加快,对外开放政策环境宽松,极大地促进了国际科技合作的开展,使得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空前活跃,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合作交流规模大。目前与我国进行科技交流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52个,其中与我国签订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或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协定的国家有96个。在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框架下,各专业部门也与外国的相应部门签订了部门间科技合作协定。例如,农业部已与100多个国家的农业部门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其他国际农业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与其中20多个国家签订了农业科技合作协议。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则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展开。科研机构之间、高等学校之间、科技学术组织之间、企业之间、城市之间以及科学家个人之间的交流都很活跃。例如中国科学院已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署了院级合作协议70多个,所级合作协议700多个,每年的交流量约8000人次。地方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全面展开,且走向务实。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热情高涨。
合作交流形式多、领域广。合作与交流形式也有所发展,已从过去相互考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展览会、在华举办展览会和技术座谈会等方式发展到了合作研究、联合设计、联合调查、合办实验室和研究所、派学者到国外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开发、请专家来华作技术咨询和可行性研究、科技人员受聘出国、在华或出国合资开办高新技术企业、共同成立高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共同出资设立高技术产业合作专项资金、举办出口科技产品展览会、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建立科研和教学基地或回国创业等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合作方式等。
合作交流的领域也在扩大。除一般的传统技术、基础和基础性学科方面的项目外,我国已与国外就生物技术、空间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激光技术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一些国际性的大科学研究项目和欧盟的科学研究计划中的研究项目,也开始吸收我国科研人员参加。同时我国的科研计划已吸收外国科学家参加。
科技外交的作用更为突出。这几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对外交往中,十分重视国际科技合作。江泽民主席从1994年以来,在四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都提出有关加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成员组织间科技合作的倡议。根据江泽民主席的倡议,我国有关部门已在国内一一进行了落实,有的项目已完成,有的项目正在进行中。1994年江主席在印度尼西亚访问期间,中国与印尼签署了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今年夏天,江主席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记者采访和会见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诺贝尔奖或菲尔兹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等6位国际著名科学家时,都强调了加强中国科学家和国外同行进行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意义。朱基总理在第二届亚欧首脑会议上提出加强亚欧科技合作的倡议。为此,科技部与外交部已于1999年10月主办了亚欧科技部长会议,会上通过的《部长公报》和《主席声明》两份文件将对21世纪亚欧经济技术合作产生积极影响。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目前,我国已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3个,遍布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9年在高新区内有企业15万家。他们十分重视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并通过合作与交流渠道出口产品、出口技术。1999年出口创汇1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我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开发区的国际化活动。1996年11月,江泽民主席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组织间进行科技工业园区合作的倡议,受到与会各成员组织代表的欢迎。会后,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苏州、合肥、西安、烟台、上海、深圳、成都、杨凌、武汉共10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对APEC开放的科技工业园区。科技部批准北京、苏州、重庆、天津、武汉、上海、成都、西安8家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国际企业孵化器试点,成立网络,以促进国际化。
国际和区域性合作工作增强。“九五”期间,我国加强了国际和区域性的科技合作工作,承办和主办了一系列多边国际会议和展览会,例如,“第十届联合国科技顾问委员会会议”、“亚太地区空间技术应用促进发展部长级会议”、“亚欧科技部长会议”、“中国21世纪议程高级国际圆桌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部长会议”、“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级会议”、“科技工业园区研讨会”、“世界企业孵化与技术创新大会”、“国际航空博览会”、“世界园艺博览会”、“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16届世界计算机大会”等等。在江泽民、李鹏、朱基等国家领导人分别参加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亚欧首脑会议等多边会议上都有涉及科技合作的内容,会后有关部门都积极予以落实,开展后续行动。
在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中,我国参与了澜沧江—湄公河联合开发、图们江和黄渤海跨国经济区联合开发、亚欧大陆桥合作开发等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国家的科技经济合作活动。
技贸结合有了新的发展。1994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外经贸部、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促进技工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技术含量和技术附加值。根据这个文件精神,外经贸部批准了一批具备条件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享有进出口经营权。1997年,外经贸部、国家科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赋予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通知》,进一步放宽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以支持更多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技产品出口和国际技术贸易活动。1999年初,外经贸部和科技部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共同开展了“科技兴贸”工作。这是我国为迎接21世纪国际竞争挑战,促进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举措。
从以上这些特征可以看出,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正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气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发展,“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在21世纪中将会有更大的发展。